产品简介 | 产品定义: 金融资产交易是指中心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形成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和其他主体基于合同行为或经济行为所形成的权益类资产,提供转让信息发布、意向受让方征集、组织商洽沟通、交易结算等中介服务。 中心发布债权资产交易业务规则: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债权资产交易业务规则》(宁股交字﹝2017﹞67号)第二条,在中心进行的债权资产交易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形成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和其他主体基于合同行为或经济行为所形成的权益类资产。 |
支持政策 | 业务资格准入类政策: (一)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业的批复》(宁政函﹝2015﹞92号),明确中心营业范围包含“为企业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权益类产品及金融产品的挂牌、交易、鉴证、过户、结算及咨询和信息发布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第六条: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分发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加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在相关交易平台设置存量资产盘活专栏,分类型分行业分地区公示项目储备信息,通过网络等渠道加强项目推介,吸引更多买方参与项目筹备及交易竞价。 |
业务发展扶持类政策: (一)2015年,《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 号)要求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 (二)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联合印发《宁夏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建设工作方案》(宁地金监发〔2022〕118号)第五项第三条明确:挖掘企业股权资源价值。通过举办创业大赛、路演对接等形式,“线上+线下”为挂牌企业对接全国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宁夏股交中心将联合优质服务机构,运用股权、债券、信贷以及地方金融工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三)2022年,证监会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意见,强调在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方面,一方面通过企业筛选、融资路演、大宗转让、提供投后管理等方式,积极推动创投机构投资优质企业。 |
产品优势 | (一)规范金融资产交易 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的交易平台,完善的交易规则,确保交易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促进金融资产规范流转,盘活不良资产发挥了交易平台功能。 (二)发挥交易撮合作用 通过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资产评估、登记结算等服务,发挥市场投资人等各类资源聚集优势,为促进金融资产成功交易起到积极撮合作用。 (三)降低各方交易成本 区域性股权市场汇集了大量的交易信息,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丰富的项目资源。 通过标准化的交易流程,能够有效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控制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 (四)实现价格发现功能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过程,有助于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价格参考,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
适用客户 | 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国有企业等 |
操作流程 | 确定服务需求——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尽职调查——集中登记托管——发布转让信息——寻找拟受让机构——拟定受让协议——组织交易实施 |
产品报价 | 参照中心业务收费办法,金融资产交易按照阶梯收费标准,收取0.5%-2%的挂牌交易费用(具体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中介费用,由金融机构与中介机构通过市场化原则确定。 |
适用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 |